摄影:樱树
之前,我是打定主意,要强行留在城市的,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留。还和人约好了到时候去同一家养老院。
但自从春节回老家后,忽然就改了主意。觉着在农村也不错。心安处是吾乡。看那些居住在城市却要在老家盖房子的人也多了几分理解。
都说老年人和三岁之前的小孩宜居地是农村。天高地阔。活动范围很大。而且老年人最怕的是孤独,在行色匆匆的城市里面,是没有人会慢下心来体谅倾听的。
所以,问路的话我最喜欢问老年人,指的那叫一个仔细,阅读理解能力不及格的人都能听懂。有时候还恨不得带你过去。
在路边,也经常能看到独自坐在路边,望着车来车往出神的老年人。
所以城市是属于年轻人的。便捷,充满青春活力 ,朝气蓬勃。但不属于垂垂老去的老年人。老年人的生活节奏是慢下来的。就像踩了刹车的汽车,一直在减速,直到完全停下来。
在乡村早上出门就能看到天空,晴天还能看到云霞。晚上还能看到星星。
尤其是冬天,阳光洒满了院子,晒过后的衣服和被褥带着阳光的味道。而且抬脚就能踩在土地上,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。
春有百花,秋有月,夏有凉风,冬有雪,静看四季更迭也不错。
叶落归根,无论人还是树叶,最终的归宿都是泥土。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生活在泥土最多的乡村呢?
就像艾青的诗: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,是因为我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。
像俺这样的养花杀手,在老家带娃时,还种活了一棵凤仙花和假樱桃。
从邻居家挖来,在院子里随便刨个坑,浇点水,沐着风,居然就活下来了。一点技术含量都不需要。而且长得很茂盛,天天看着特别有成就感。而不像那首歌唱的,一日看三遍,看的花时过,兰花却依然,苞也无一个。
在乡村,尤其是春天,泥土里随便插一根柳枝都能活成一棵小树。在老家,我吃的生葵花籽,掉在地上的,扫出去,还长成了几棵葵花,到了秋天 居然结籽了,而且还能吃。真的很惊喜。
想想以前之所以想留在城市,不就是贪恋城市方便的生活条件和优质的医疗资源吗?
可是,我现在改主意了。
比起半死不活的躺在ICU苟延残喘,还不如在送医途中嗝屁朝凉来得痛快。
能够平静而有尊严的走完一生,也算另一种福气吧。
就像开头的那张樱树拍乡村的照片,她说乡村如今建设的这么漂亮,你还好意思离开吗?
嗯,好意思离开。那是年轻的时候。总得去远方看看。看看别地不一样的风景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。走过了,才不后悔。
等到年老了 ,我愿意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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