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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被烫烟头的又不是你”

    “被烫烟头的又不是你”插图

    界定孩子成长过程中经历的危害有哪些的时候,近年来盛出不穷的个案都指向了家庭暴力,家暴俨然变成影响孩子最深的一个关键词。

    今天我们来聊聊家暴

    家暴显而易见是发生在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或暴力行为倾向。它的施暴群体已不仅仅是父母,在近年来的暴力案件中,施暴对象可以是家庭任何成员,并且有着越来越低龄的趋势发展,同理,受害者也可以是每一个。

    家暴是一种暴力行为方式出现时,不应存在暴力美学的研究范畴内,因为这是不合乎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的。在理想社会里,我们应当秉持人道关怀,排斥家暴这种不良现象。不过我们很难革除一个家庭的这种诟病,很难看见其效。在我们传统观念里,家庭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,需要有自我管理能力(家丑不可外扬)所以社会人士插手任何一个家庭,都是不大“礼仪”的。因此在我们的血脉里我们面对家庭暴力事件,第三方的我们往往是看热闹的“冷漠”。有些施暴者往往以管教子女(家长、伴侣)借口进行不仁道的施暴行为。家暴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滋生和恶循环。好在反家庭教育法不断修订和完善,家暴逐渐演变成一种社会管理事件而非家庭,社会人士在依法条件有权有义务抵制家暴现象。

    认认真真分析家暴现象的产生和本质

    家暴本质是一种社会侵犯行为(攻击行为)。个体的侵犯行为从何而来,得从个体出发,我们需要了解个体的原生家庭(本罪),重大事件创伤,人际交往关系等等,这是一项很复杂的过程。我们单从侵犯行为来看,第一点,挫折感与压力是导致侵犯行为的心理诱因,社会心理学家多拉德提出,人的侵犯行为乃是因为个体遭受挫折引起的。这里的挫折,我们可以理解为是阻碍身心健康发展的一切总和。第二点,个体的心理成长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,导致习得的应付挫折方式失当,即不和谐的具有攻击性的处理方式。综合两点,侵犯行为是个体对待挫折不合理的信念的外显行为,通过侵犯行为满足某类需求。比如,酗酒闹事,遇事不顺施暴者通过酒精麻痹意识,导致无意识的侵犯行为,这种行为可能起着宣泄情绪的作用,也可能是逃避重大事件创伤的攻击宣泄,也极可能是个体在无意识状态下宣誓自己主导的地位等等。行为的动机都是复杂的,更何况是家暴。但是即使动机如何,我们都不应过多同情施暴者,这是原则性问题。

   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,童年期经历在塑造个人发展过程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。对于孩子来说,家暴是重大事件,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创伤不可估量。这些创伤,雕刻在孩子的身体上,或许就在一个烟头,或许在一声辱骂,或许在一束皮鞭……

   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大人,而我们很难对大人做出一些相应的评价。但即使这样,存在少部分受害者在成人后,极力避免自己的子女遭受暴力。

    这个标题起的“被烫烟头又不是你”,其实我是想表达没有接受过家暴的人很难对受害者一定的感同深受,在这个领域是缺失共情能力的,所以才起了以受害者责备的语气来唤醒大部分人的共情,知道原来家暴和我们息息相关,我们有义务抵制家暴,当家暴事件不断被曝光,那些受害的孩子受到的社会关注,我想在这个契机下家暴事件也变得可控。抱歉的是,对于孩子不可扭转的心理创伤的领域,这篇文章是得不到答案,这涉及到了原生家庭,感兴趣得可以看《和原生家庭和解》这本书。

    最后,我的写作弊病是不太会把一个话题写得过于深刻,这是我力所不及的,所以很多文章读感总是有草草结束了的感觉。对于这种留白的感觉就如同心理咨询,总是需要求助者不断探索和建立。那些遭受家暴的也是如此,他们的身心成长也全然是一个未知数吧。

    我们一路奋战,不是为了改变世界,而是让世界不要改变自己。电影《熔炉》

    广东·东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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